如今,很多家長越來越重視對孩子的興趣培養(yǎng),希望通過給孩子報興趣班提升孩子才藝,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但是報班之后,機構因特殊情況關門不再營業(yè),能否要求退費?近日,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關于興趣班的退費案件。
據(jù)介紹是,小王于2023年在某母嬰生活館支付5880元給孩子報名游泳技能課,至今仍有28節(jié)課時未消費,價值3430元。后小王在家長微信群中得知母嬰生活館上課所在地已經(jīng)關門并不再營業(yè),母嬰生活館工作人員告知小王要將課業(yè)轉到其他教輔機構,并不能再繼續(xù)上游泳課。得知要重新選擇其他項目,小王拒絕并要求退費,母嬰生活館卻不予退費。因此,小王將母嬰生活館訴至法院。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小王在母嬰生活館購買游泳課程,并交納培訓費用,雙方構成服務合同法律關系,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母嬰生活館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xù)經(jīng)營,其提出的轉課方案中亦無游泳相關課程,小王對此明確表示拒絕接受,故案涉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致使小王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可依法予以解除。合同解除后,母嬰生活館應將未履行部分的費用退還小王,故對于小王主張母嬰生活館退還游泳課時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雁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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