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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戾氣”傷人怎么辦?直面網暴不做旁觀者
2023年11月24日 10:26 中國青年報

  網絡空間的內容龐雜繁復,“按鍵”傷人現(xiàn)象層出不窮。造謠誹謗,謾罵侮辱,每一次鍵盤的敲擊都可能化為“利器”,“刺”向無辜的受害者。

  什么樣的行為構成網絡暴力?遭遇網絡暴力怎么辦?治理網暴,應該怎樣做?在中國青年報社出品的新一期《參數》節(jié)目中,兩名在網絡上遭受過無端惡評的青年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分享了他們對網絡暴力的看法。

  網絡暴力,離我們并不遙遠

  “我在運營自己的社交媒體賬號,有時賬號下面的評論,會有一些陌生人攻擊我!苯衲25歲的自媒體博主孫天芫分享了她在網絡上遭遇的經歷,“這些人沒有任何理由,就用一些惡劣的語言對人進行攻擊”。

  “今年我在本科畢業(yè)典禮上表演了節(jié)目,就把一些歌曲表演片段放在網絡平臺上傳播。有些人的評論脫離歌曲表演本身,上升到對我個人的人身攻擊,甚至是侮辱或者詆毀!蹦壳罢谧x研的寧子卓,回憶起幾個月前在網絡上遭遇的風波,仍心有余悸,“視頻發(fā)出來后,流量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評論根本翻不完,我看到這些惡評時比較震驚,也感到很無力”。

  孫天芫認為,網絡暴力是一種非常惡劣的現(xiàn)象。很多人沒有了解一件事情的全貌,就隨便評論,還有一些人在匿名的狀態(tài)下,隨意發(fā)泄自己的情緒,這些行為都是不負責任的。

  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65.3%的受訪青年表示自己或周圍人遭遇過網絡暴力。

  “網絡暴力是一種社會現(xiàn)象,它不是一個嚴謹的、有確定內涵的法律概念!敝袊鐣茖W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表示,雖然對網絡暴力現(xiàn)象比較難界定,但仍然可以找到網絡暴力的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可能涉及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或者在有些情況下構成了對身心健康嚴重傷害的行為,例如惡意猜測、道德綁架等”。

  遇到網絡暴力怎么辦

  面對網絡平臺上的惡評,寧子卓用平臺的舉報功能,對一些帶有明顯人身攻擊的評論進行了舉報,平臺很快凈化了相關評論。對于一些平臺系統(tǒng)難以檢測但確實存在惡意攻擊的評論,寧子卓聯(lián)系了一些發(fā)布視頻的賬號,“一方面是把我的回復置頂,以防一些人會有先入為主的判斷,另一方面是刪除一些非常惡劣的評論”。

  孫天芫關注到了網絡暴力受害者的心理情況,“有些人面對惡意評論,可能會陷入自我否定,沒辦法通過自己的力量調節(jié)心理狀態(tài),這時可以跟朋友、老師或者家人分享和傾訴,也可以找心理醫(yī)生,進行專業(yè)的心理疏導”。

  “有時善意和愛意給人帶來的影響比惡意大!睂幾幼坑浀,當時朋友、同學和許多陌生網友給予了他正向的鼓勵,讓他找回信心。他也在自己的社交媒體賬號上寫道:“那些惡意嘲諷、謾罵和造謠永遠都不會動搖我繼續(xù)發(fā)光發(fā)熱的心。感謝遇見溫暖的你們。”

  支振鋒從不同層次分析了遭遇網暴的公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首先,如果侮辱謾罵、侵犯隱私的情況比較嚴重,特別是造謠誹謗,那就有可能構成網絡暴力。這時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行侵權上的救濟,比如到人民法院通過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如果對某個公民個體的隱私侵犯比較嚴重,成了一種社會現(xiàn)象,對社會秩序造成破壞,這種情況有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應予處罰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進行罰款,甚至拘留。最后,更加嚴重的情況就是構成犯罪,一種是對某個公民個體構成侮辱、誹謗,并達到犯罪的程度,公民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另一種是侮辱、誹謗的情況特別惡劣,甚至構成了嚴重的社會后果,比如“社會性死亡”,導致人的心理精神失常,甚至出現(xiàn)了生命的代價,或者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構成非常嚴重的沖擊,這種情況就達到了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犯罪程度,最后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進行刑事制裁。

  治理網絡暴力,沒有人是旁觀者

  “現(xiàn)在網絡傳播的速度很快,很多時候還會存在跟風的現(xiàn)象。最開始可能就覺得大家都這么說,多我一個或少我一個又不會怎么樣,但是當很多人有這樣的心態(tài),對于網絡暴力的當事人,就會形成越來越大的影響!睂幾幼空f。

  支振鋒認為,對于網暴,很多人會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印象,然而一旦構成比較嚴重的犯罪,是不存在“法不責眾”的情況的。現(xiàn)在在網絡平臺上是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公安機關通過技術手段偵查,能夠找到網絡暴力的犯罪嫌疑人,然后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訴,最后由人民法院審判,如果認為施暴者構成刑事犯罪,可以進行刑事制裁,判處有罪。

  支振鋒說,還有一種情況,比如說在日常生活里有一些網絡暴力,情節(jié)比較輕微,沒有達到很嚴重的程度,例如破壞公共秩序、破壞國家安全、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或者是有組織的信息操控等,構不成治安管理處罰意義上的違法或犯罪。在這種情況下,公民個人可能很難向那么多人主張權利,所以會有一些人成了“漏網之魚”,感覺好像存在“法不責眾”的情況。而實際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了平臺應該履行的義務,也會對平臺進行監(jiān)管,隨著平臺規(guī)則的健全,“法不責眾”的空間會被逐步壓縮。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意見中體現(xiàn)了從嚴懲治精神,矯正“法不責眾”錯誤傾向。

  寧子卓覺得,每個人都有權利發(fā)表評論,而評論的內容可能產生不同的影響,善意的語言會溫暖一個人,惡意的評論會對人造成傷害!白詈萌娴亓私馔暌患拢龠M行評價。同時,如果看到一個人遭受網絡暴力,我們要有勇氣去保護他人,哪怕實在不愿意或者不敢牽扯到網絡暴力中,也不要給施暴者更多的熱度,最終無形中變成了施暴者”。

  孫天芫認為,網絡平臺實名制的做法能夠有效地在前期遏制網暴行為,在網暴事件發(fā)生后也能找到相關責任方,“每個人心里要有一桿秤,如果你的言論有失妥當的話,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今年7月,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就《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fā)布審核、監(jiān)測預警、舉報救助、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

  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的調查顯示,93.9%的受訪青年認為平臺應守好防治網暴第一道防線。

  支振鋒表示,網民也需要提高文明素養(yǎng)和法治素養(yǎng),“國家、平臺、社會、網民個體形成一個多主體協(xié)同的治理機制,從立法、執(zhí)法、司法和個人守法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好網絡暴力的預防、抵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懲處網絡暴力,營造一個更好的網絡生態(tài)環(huán)境”。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徐丹陽 白楊 實習生 邱嵐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王雨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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