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陜西省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事項清單》將于3月1日起施行,34項輕微違法行為將免予處罰。
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2025年版《清單》共計免罰事項34個,主要涉及違法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并能夠及時改正的情形,其中公路路政事項9個、道路運政事項12個、水路運政事項2個、航道行政事項3個、港口行政事項1個、海事行政事項5個、工程質量監(jiān)督事項2個。
根據(jù)《清單》,在公路路政方面,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違法程度輕微且同時滿足相應輕微免罰適用條件的,責令改正,不予處罰。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影響公路暢通,違法程度輕微且同時滿足相應輕微免罰適用條件的,責令改正,不予處罰。
在道路運政方面,使用失效的道路客運經(jīng)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客運經(jīng)營,違法程度輕微且同時滿足相應輕微免罰適用條件的,責令改正,不予處罰。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按照規(guī)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違法程度輕微且同時滿足相應輕微免罰適用條件的,責令改正,不予處罰。(記者 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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